私搭浮橋案審判長疑頂替他人名額上大學 真的這樣嗎
確實是這樣。最近私搭浮橋一事引起人們的關注,據了解如果當事人不搭這座橋,當地的居民要多走72公里的路,去附近的田地里耕種,而搭好橋以后,人們只需要直接從橋上過去就可以,而且當事人并沒有就此事向人們索要過橋費用,還是自掏腰包搭橋,在此之前他多次向政府請示希望能批準,或者由政府出資建橋也可以,結果都沒有得到政府的回應,他也是無奈之下選擇自己出款建橋。如今有消息曝出,審理這起案件的審判長孫某曾經冒用他人的名字上大學。

記者了解到,孫某不僅僅是在這起案件的判決上存在問題,還有人的女兒曾經因為尋釁滋事罪被判了7年,對方覺得這起案件的判決有問題,于是了解發現審判長孫某是冒名頂替別人上的大學,其審理的案件也有很多不符合規定,這是一起惡性事件。